捕梦者 发表于 6-29 12:11

弗洛伊德:梦是“欲望的满足”

弗洛伊德:梦是“欲望的满足”

弗洛伊德在1900年出版的《梦的解析》一书中系统阐述了他的梦理论。

1. 梦的本质

弗洛伊德认为,梦的本质是“一种愿望的达成”。梦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荒谬无意义的,而是完全有意义的精神现象。梦的材料来源主要有最近印象深刻的事、日常琐事、幼年时期的印象和生理刺激,其中幼年时期的印象是重点考察对象。弗洛伊德尤其强调,梦中的愿望多半与“性”有关。

2. 显梦与隐梦

弗洛伊德将梦分为“显梦”(外显内容)和“隐梦”(内隐思想)。显梦是梦中所叙述的事物,是人所意识到的内容;隐梦则是体现个人愿望、通过梦意分析才能获得的隐藏内容。释梦的任务,就是通过“梦的工作”将显梦还原为隐梦。

3. 梦的工作机制(梦的改装)

由于潜意识中的愿望往往是被压抑的、不被道德审查所接受的,梦必须通过“改装”才能通过审查进入意识。弗洛伊德提出了梦的四种工作机制:

· 凝缩作用:将多种思想、记忆和情感浓缩成一个简短的梦境片段;
· 移置作用:一个不重要的观念在梦中变成大事,或重要内容被转移到无关事物上;
· 象征作用:以具体的形象来代替抽象的欲望;
· 润饰作用:对梦的内容进行二次加工,使梦看起来更连贯。

4. 梦的功能

弗洛伊德认为梦是潜意识被压抑的欲望(主要是XY)的歪曲性表现,梦的解释可以成为治疗精神病的一种方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弗洛伊德:梦是“欲望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