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 今天距淮安市

学习帮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用微博登陆

点击用微信登陆

搜索
查看: 908|回复: 2

[吐槽灌水] 教师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2

主题

0

好友

2

积分

懵懂无知

青春期 发表于 2017-1-12 22:17:2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来自-- 江苏淮安
  1994年我们国家颁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这部法律明确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是神圣的,却屡次被地方地府官员践踏。我们吉林省榆树市的教师在2001年晋级为小学高级教师,可是16年过去了,我们至今没有能够挣到与之相应的职称工资,并且正常的职称晋级搁置十多年不再评定。2013年普调工资每月400元,全年4800元至今没有落实;从2015年开始执行的乡镇补贴到现在也没有兑现,2017年涨的工资里还是没有乡镇补贴。取暖费长春市已经2000多元了,可我们一直是50元,不够买100斤煤啊!榆树市政府拖欠教师工资,我们敢怒不敢言,没人敢去集体请愿讨薪维权,害怕被扣上闹事的帽子抓进拘留所。我们教师无奈啊!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难道这教师法是哄我们教师玩儿和我们开玩笑吗?政府拖欠教师工资,那政府官员是不是在违反法律?多年欠教师工资不还,是不是在粗暴地践踏法律?政府欠教师工资,官员不被问责,官员的违法成本太低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这教师法又有何意义?!
  

学习帮平台 - 贴文版权及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平台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学习帮平台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学习帮平台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果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学习帮平台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